不支持Flash

“短婚”得子夫生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03:04 扬子晚报

  一对夫妇结婚不到一个月就分居了,不久妻子生下一子,但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后来两人离婚,妻子带着孩子走了。妻子自始至终都不肯做亲子鉴定,那么丈夫是否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呢?近日,南京溧水法院作出判决,孩子归女方所有,男方要支付抚养费直至小孩年满18周岁。

  宋成明和陈美玲都是溧水人,两人于2002年2月登记结婚。但结婚不到一个月,两人就因感情不和分居了。5个月后,陈美玲生了一个儿子,但宋成明心中疑团重重,“这个孩子是我的吗?”宋成明常常问自己。在当年12月份,他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提出对孩子做亲子鉴定的要求。而陈美玲则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就在案件审理时,法院因为小孩还在哺乳期,最后判决不准两人离婚。此后,孩子就被陈美玲的家人强行抱走抚养了。

  2003年7月,陈美玲上诉要求离婚。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宋成明再次提出对孩子进行亲子鉴定的要求,陈美玲仍然是坚决反对。宋成明称孩子没做亲子鉴定,不清楚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于是不同意离婚,法院以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为理由,判决两人不准离婚。2004年8月份,宋成明再次上诉要求离婚。这一次,妻子对他的诉讼不予理睬,同样坚持孩子不能做亲子鉴定。这一次法院准许两人离婚,但双方财产并没有做明确的细分。

  2006年10月,宋成明再次上诉,要求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裁决。但陈美玲对此次的诉讼仍然没有回应。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法院认为,女方带着孩子外出抚养一直没有消息,而且女方对此次起诉也没有应诉,孩子与双方之间的血缘关系至今仍没有办法查清楚。因此男方现在应按法律规定,从2008年起,每年支付2400元的抚养费给孩子,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严国亚律师称,男子虽然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但并没有实际的证据,从法律上来讲,他就必须支付抚养费。只有他拿出充足的证据,以前有人采取的方法就是偷偷将孩子带出去做亲子鉴定,以证明孩子不是亲生的,这样就可以再次起诉女方,要求返还抚养费以及索要精神损失费等。(朱道海 亚男 民仆)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