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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不满被开除劫杀经理后抢劫财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04:4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月刚 通讯员段体操) 塘厦镇某电子厂员工蒋某杰,因工作失误等原因被经理刘某猛开除后怀恨在心,伙同堂哥蒋刘某将刘某猛诱出办公室后杀害,并抢走了死者财物。近日,东莞中院一审判处蒋刘某死缓,蒋某杰无期徒刑。

  “要罚款,就让你死”

  据介绍,2006年,20岁的广西人蒋某杰在塘厦镇某电子厂工作。蒋某杰供述称,2006年12月11日,自己由于工作失误把三个托盘压歪,被该厂经理刘某猛罚款10元;同月15日,刘某猛又安排他压托盘,他怕压歪被罚没做,又被罚100元。员工贺某称,争执发生后蒋某杰曾喊道:“如果要罚款,就让你死”;蒋某杰说:“18日晚,我在厂里宿舍外跟女孩子聊天,又无缘无故被刘经理谩骂。”19日,蒋某杰向工厂请假后,刘某猛将其开除。

  蒋某杰“感到很窝火,非常气愤,决定报复刘经理,打他一顿”。2006年12月20日下午,蒋某杰找到堂哥蒋刘某,要堂兄和他一起去报复。二人在“长毛”(另案处理)的租住屋里拿了匕首,并在工厂附近一边打桌球一边等候。后蒋某杰遇到同事贺某。蒋某杰称要打经理,贺某遂按其吩咐去厂宿舍拿了根木棍交给前者。

  诱杀经理后实施抢劫

  当日22时许,蒋某杰等二人从厂外看见刘某猛办公室的灯亮着,从围墙翻进该厂,到达三楼车间的后门与刘某猛办公室相通的门口处。蒋某杰用木棍故意弄出声响,将刘某猛从办公室引出来,然后持木棍朝他腹部、肩部等部位猛打,蒋刘某也拿起扳手打刘某猛。

  蒋某杰将刘某猛扳倒在地,蒋刘某则捡起掉在地上的匕首捅了刘某猛左胸部、左腹部和右腹部各一刀。刘某猛受伤后大声呼救时,蒋某杰忙捂住他的嘴。刘某猛被发现时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刘某猛系被锐器刺破双肺、心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二人从刘某猛身上搜走了四五千元,拿走了一台手提电脑和一部手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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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月20日,被告人蒋刘某在亲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蒋某杰也被抓获。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杰、蒋刘某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判处蒋刘某死缓,蒋某杰无期徒刑。贺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但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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