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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部分社会管理职能移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06:20 深圳特区报
盐田区正式履行对保税区部分管理职责 保税区部分社会管理职能移交 【本报讯】(记者第五燕燕实习生陈晶)昨天下午,在盐田区行政大楼会议室,举行了沙头角保税区、盐田港保税区、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及其配套生活区部分社会管理职能交接工作备忘录签约仪式。标志着盐田区将正式履行对保税区的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部分管理职责。 据了解,此次部分职能移交,是根据深圳市《关于市保税区管理局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精神,市保税区管理局将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劳务管理、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社会管理职能,分别划归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所在区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签约仪式后,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正式将沙头角保税区、盐田港保税区、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及其配套生活区的“计划生育管理”职能和沙头角保税区配套生活区的“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等社会管理职能移交给盐田区政府承担。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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