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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代房主收租金后悄然离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07:4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又到一年收租时,可青石桥北街37号泰华服装城近百户业主昨日却满面愁云,“物业管理公司收了我们的租金却退场了,我们找不到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我们的租金怎样才能要回来?”

  物管离场 业主毫不知情

  业主杜女士是泰华服装城东(A)区A33号经营用房的所有权人。2005年6月29日,她与成都高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高尚”)签订了委托经营及物管协议书,委托公司对她所拥有的商铺招商经营管理(包括招商、出租、与承租户协调),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即日起至2008年8月3日,杜女士所有的商铺年度租金基数为3.8万元,高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取占租金金额28%的相关费用后,把2.7万余元的租金收益交回给她。和杜女士情况类似,另有数十户业主也与高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委托经营及物管协议书。每年的8、9月份,业主们都可以从高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拿到属于他们的租金收益,而当众业主这几天满心欢喜走进物业管理办公室准备收取下一年的租金时,却被告知“暂时拿不到钱,因为高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离场。”

  据业主们称,对于“高尚”离场的消息他们在此之前从未被告知,直至前来收租金才发现如今是泰华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在代为进行物业管理。由于协议书是与“高尚”所签,有业主试图向开发商询问其联系方式,被告知“不知道”。记者试图与“高尚”联系,而经114查询,该公司所登记的两个座机号码一个无人接听,另一个是某科技公司的电话,对方称并不知晓“高尚”是啥子。截至记者发稿时,依然联系不上“高尚”公司。

  债务纠纷 司法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成都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一位负责人称,由于此前该公司与“高尚”存有债务纠纷,2004年5月21日依照法院协调,“高尚”进驻泰华承担物业管理工作直至今年6月底。7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高尚”离场,而开发商并未与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业主们被“高尚”代收的租金,也未移交给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说法记者也从法院方面得到核实。

  受市中院委托,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及君和司法鉴定事务所人员昨进驻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与“高尚”签定了委托经营及物业管理协议书的业主们进行租金金额登记。据悉,在

审计最终完成后,业主们方能追回应得的租金收益。另据了解,一旦法院结束调查后,泰华将重新在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下,选择新的物管公司。实习记者 龙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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