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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翁三次起诉离婚获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15: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冯霖,实习生刘晓岚报道:一起生活了数十年的高龄夫妻,因妻子不满丈夫与其他异性来往过密,双方又缺乏沟通和交流,致使矛盾加深,丈夫于是三上法庭,要求与妻子离婚。记者昨天获悉,深圳罗湖法院近日对这起高龄夫妻离婚案作出判决,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准予离婚。

  张某(男,83岁)、苏某(女,74岁)于1955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子一女,现均已独立生活。近几年来,由于双方交流、沟通较少,影响到了夫妻感情。特别是张某婚外与其他异性来往过密,引起了苏某的不满。为此事,苏某曾多次向辖区内的居委会以及妇联反映情况,没想到她这么做不仅没有挽回老伴的心,反而进一步加深了夫妻双方的矛盾。

  张某于是分别于2004年、2005年向深圳罗湖法院起诉,要求与苏某

离婚,罗湖法院均判决不予离婚,然而判决过后,双方仍未能和好。于是从去年11月份开始,张某离家外出居住,并同时向罗湖法院第三次起诉,要求与苏某离婚,而且态度十分坚决。

  罗湖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苏某双方虽是自主结婚,且结婚时间较长,但近几年因沟通、交流较少,影响到了夫妻感情。其间,虽经法院多次主持调解,但张某离婚态度十分坚决,已无和好的可能。罗湖法院认为,张其、苏某的夫妻感情已达到了完全破裂的程度,因此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法官们了解到,苏某在自2004年以来的数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一直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并多次到法院信访,而且还说出如法院判决离婚将会自杀等言语。鉴于本案的特殊性,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使当事人息诉止争,该案主审法官连同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罗湖区妇联、木头龙居委会、苏某代理律师及当事人子女等一起到苏某住处送达判决书。在主审法官耐心的解释和说服下,最终苏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再上诉,并承诺不会作出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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