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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定学生抽烟罚款300 不交罚款不给毕业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01:41 新京报

  本报讯 据《法制周报》报道 翻围墙罚款100元、抽烟罚款300元、偷东西罚款400元……“我们学校制定了现金惩罚制度,学生一旦违反,就会被罚款”。8月31日,湖南株洲南方航空技术学院一学生称,该校自定的32条校规受到学生、家长质疑。

  4日,该校园多处墙上张贴着“禁止吸烟,违者罚款300元”的警示。学生宿舍消防灭火器旁,写着“损坏灭火器,罚款200元,拘留15天”。该校学生李某称,有不少已毕业学生,因不愿缴纳罚款,至今未拿到毕业证。一名正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称,他们班上有50多名同学,有40多人被罚过款。

  该校实习手册最后一页第19条登载《学生实习违规处罚细则》,共32条。罚款项目众多,数额从5元/次至400元/次不等:爬围墙罚款50元/次,实习期间睡觉罚款50元/次,实习期间晒太阳罚款50元/次,翻越围墙罚款100元/次,抽烟罚款300元/次,偷东西罚款400元/次……

  8月30日,该学院副院长易达芳接受采访时曾表示,《32条》是学院2004年扩招后为加强对学生管理而制定的。对于不缴纳罚款就无法拿到毕业证的说法,易并不否认,“肯定要将罚款交齐。”

  4日下午,该学院杨振洪院长表示,“罚款目的是对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杨振洪称,其实大多数罚款并没有落实到位。几年来,学院只收到1000多元罚款。

  株洲市劳动局就业与培训科的阳科长表示,经调查,该校的确存在违规罚款现象,但没有罚到多少钱,调查组已责令学校整改,废除了《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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