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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堵塞楼下受淹物业邻居都要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03:32 扬子晚报

  底楼一住户室内突然大面积溢进生活污水,经查原来是室外下水管道堵塞,由此造成的严重损失由谁来承担?9月6日,启东市法院一审判决:小区物业公司承担60%的责任,楼上四住户和原告陈某共承担损失的40%。

  陈某几年前购买了启东市某小区底楼105室住房一套,楼上还有四家住户。陈某当时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因住户使用不当造成室内管道、抽水马桶堵塞的一律由住户自行排除,物业公司对因施工质量不好而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堵塞等给予保修。2005年,陈某对房屋进行了装潢,完工后一直未居住。

  2006年8月10日晚,陈某接邻居电话称,他家房屋内有污水外溢,陈某当即赶回,发现室内污水一片,当即告知物业公司,经排查是室外管道堵塞所致。陈某认为是物业公司未能尽到维修义务,造成自己较大损失,遂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约4万元。庭审中,物业公司认为是居住在该单元的业主们使用不当,申请法院追加该单元另四户业主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经有关部门鉴定,陈某家的损失为3.28万多元。

  (吴亮亮 沈亚菲 缪礼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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