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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成被告 近百业主获赔28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03:32 扬子晚报

  因为开发商违约,95名业主起诉到法院要求索赔。昨天下午,下关区法院对此案宣判,开发商被判赔280万,并赔偿其他费用。

  2004年3月,南京仙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鹿公司)投资开发位于下关区建宁路161号的地块,兴建“仙鹿雅居”,并与买房业主约定“2006年1月30日前交付,在房屋交付后90日内协助办理产权交易过户及申领有关权证手续。”

  2006年10月8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仙鹿公司通知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房屋交付后半年有余,业主仍无法办理产权证及土地证。

  2007年5月,95名业主分别提起诉讼,要求仙鹿公司支付迟延交房及迟延办证违约金,立即协助办理权属证书,并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中,被告仙鹿公司同意支付部分逾期交房违约金,但称原定规划中小区东边与马路交界处的一幢小二楼应予以拆除,因拆迁一直未能解决。致使这个项目规划没能通过规划验收,无法为业主办理“两证”。

  法院昨当庭宣判,判仙鹿公司给付原告方逾期交房违约金合计约280万元,并在具备办理权属证书条件后10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同时自今年1月7日起至办理权属证书之日止按每日20元支付违约金。(夏研 利侠 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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