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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双旧鞋夺人性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10:0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汉中讯(记者张红中)只因5元钱买卖纠纷就引发杀人念头,近日,经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段建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16岁的段建军是勉县元墩镇杨庄村某小学学生,幼时丧母的他和弟弟的生活全靠其父打零工挣钱维持,家境贫寒。今年2月15日早,段建军在本村收废品的袁学清家中以5元钱购买了一双旧迷彩鞋,约定随后付钱。回家后段建军觉得鞋太旧,即打算将鞋退掉。当晚8时许,段建军与其弟在袁学清家对面商店看电视,被袁学清看见提出付鞋款的事。随后,段建军到袁家中提出退鞋,并欲要回自己的旧鞋,袁拒绝,双方发生撕扯。段建军随即持方凳在袁学清头、面部击打数下,又用一长木条凳压在袁的颈部数分钟致袁死亡,后段建军从袁学清衣袋中掏出6.5元钱装在身上。怕事情败露,段将袁学清拉出后门从25米高的悬崖上推下河滩后离开。次日上午,袁学清尸体被发现。经法医鉴定:袁学清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颈部损伤窒息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段建军因买鞋同被害人发生纠纷,继而杀死被害人,为毁尸灭迹,又将被害人推下25米高的悬崖,杀人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但其作案时不满18周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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