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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一黑社会首犯祁玉峰一审被判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12:4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西安9月8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宋文、刘晓华) 由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祁玉峰等23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首犯祁玉峰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近日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冯彦龙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薛永亮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8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

  经查明:被告人祁玉峰自2002年10月至2006年4月,为了在大荔县、合阳县黄河滩强占滩地获得不法利益,进一步巩固实力,纠集被告人冯彦龙、薛永亮、薛红亮、薛志猛、杨建龙、程会峰等社会闲杂人员,购置砍刀20把,弩枪2支,大量钢管、洋镐把及电警棒等凶器,采取刀砍、棍击、砖砸、车碾等残忍手段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造成死亡1人,轻伤9人及轻微伤多人的严重后果,致使当地群众谈及色变,逐步形成以被告祈玉峰为组织、领导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共实施聚众斗殴犯罪2起,寻衅滋事犯罪4起,故意伤害犯罪3起,诈骗犯罪1起,破坏生产经营犯罪1起,极大地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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