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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公共建筑“定位”坐北朝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12:5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扬)本市公共建筑的主体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其中主要房间要避开西向和北向,东向和西向还要打起“遮阳伞”。6日,市规划委公布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编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建筑设计师设计公共建筑时的设计原则,根据市规划委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本市公共建筑的主要房间需要避开西向和北向的原因,一是北向和西北向是本市最多频率风向,而西向是夏季最大日射朝向,南北朝向的设计既有利于冬季日照和避风,也有利于夏季和其它季节减少得热和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设计标准”提出,公共建筑增强隔热性能,在西向和东向外窗,宜设置活动外遮阳设施,同时屋顶宜采用通风屋面构造。

  今后,除了体育馆、影剧院、博物馆等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以外,北京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原则上都要按照节能设计标准建设,写字楼、商场不会再出现冬天过热、夏季过冷的情况了。按照设计标准,采用集中供热的办公室、旅馆客房,冬季最高不得超过20℃,银行和商场的营业大厅、餐厅,温度不得超过18℃。对于使用空调的建筑,一般房间冬季不高于20℃,夏季不低于26℃,大堂和过厅冬季不高于18℃,夏季不低于27℃。RJ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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