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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搭车人6元被罚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9日10:45 温州都市报

  据中国青年报朱长军是安徽颍上县人,一次在杭州开车时,碰上路人搭车,收了6元“油钱”,没想到竟因此被罚两万元,理由是涉嫌非法营运。此案9月4日在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引起社会广泛争议,特别是一些城市“拼车族”。

  收费6元被罚2万

  今年4月25日上午,朱长军开车经过杭州市下沙智格小区,两名自称急着上班的男子拦住了陈的车子,焦急地要求搭他们一程。见两人很着急,朱长军一心软就让他们上了车,并说了句“给6元油钱算了”。

  但两位陌生男子上车后,才开出100多米,就被巡逻的城管执法人员拦下。城管部门以朱长军没有公共客运营运证,涉嫌非法营运,遂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营运和罚款两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据了解,对朱长军作出处罚的依据是《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

  朱长军承认自己无证载人不对,但他认为其行为应属轻微,管理部门不应对其作出这么重的处罚。他决定通过诉讼为自己讨个公道。

  当天法庭上,执法部门依然认定朱属于擅自运营,否认朱所说的“6元钱属于油费,并非营利”的说法。

  “拼车”违法?

  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该案也自有法律作出公断,但案件显示的有偿拼车问题却一直为社会所关注,随着该案的审理,再次引起人们的热议。

  开着一辆HRV车的市民张平说,在方便搭车者的同时,减轻了私家车主燃油、养车压力;可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难题;节约能源和交通成本,减少尾气排放,降低污染。“关键是这种多赢之举又与中央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旨完全吻合。”

  按照我国现有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利用私家车从事有偿拼车是一种无证经营行为,应该按照黑车来处理。根据规定,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实将对车主处以暂扣车辆、高额罚款等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运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是收费的拼车,无论是支付加油费,还是给包香烟,都是违法的,属于客管执法部门打击的对象。他们认为,拼车现象破坏了城市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必须严厉打击。

  但有法律人士认为,客运部门认定收费拼车为非法营运显属牵强,因为任何非法生产和经营行为的法律构成要件之一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私家车的拼车并没有“营利”目的,而是互利的补偿行为,因此并不符合非法营运的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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