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小妹"被同学强迫发生关系 少年纠众报复致人重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07:3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孙小娟 通讯员陆刚)16岁的陈某叫来五六名伙伴,持刀将中学生张某打成了重伤。原因是他认为有人欺负了他的“小妹”。

  陈某把小红(化名)当成自己的“小妹”,两人是关系非常好的朋友。去年底的一天,小红告诉他,同学张某强迫与她发生了关系,由于害怕事情张扬,她不敢告诉家人。陈某听后非常气愤,决心教训张某,为小妹出口气。

  当年12月16日晚10时许,陈某在南宁市北湖路遇见张某,他立即叫来李某等6名同伴,将张某带到明秀路野石园广场猛揍一顿。期间,陈某持刀刺伤了张某的左腰。经法医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今年3月6日,陈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到北湖派出所自首。检察机关对陈某提起公诉后,张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经济损失2万余元。

  西乡塘区法院审理时,法官问起行凶的原因,陈某回答说因为张某欺负了他的“小妹”。法院最后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事后自首,且未满18周岁,依法可减轻处罚。9月6日,西乡塘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他的父母则需向张某赔偿经济损失1.7万余元。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