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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为争父母遗产上公堂 弟弟起诉哥哥后遭到反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07:39 广西新闻网

  为争父母遗产兄弟打起“诉讼战”

  先是弟弟起诉哥哥,随后哥哥反诉弟弟。近日,两案合并开庭审理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王克础 实习生唐城城)父母去世,留下两套房屋。为争遗产,两兄弟打上了法庭。9月6日,这宗遗产纠纷案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大勇与小勇是亲生兄弟。哥哥大勇现年59岁,南宁某公司退休职工。弟弟小勇,现年54岁,南宁市某医院职工。1993年8月4日,他们的父亲因病去世。2004年3月5日,他们的母亲因心脏病发作撒手而去,留下南宁市高峰路两套房产,还有一些现金等遗产。由于老人没有遗嘱,兄弟两人对于遗产分割问题产生了矛盾。

  今年6月22日,小勇将诉状递上了兴宁区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小勇称,父母去世时虽然都没有留下遗嘱,但两套房产应该归兄弟两人共同继承。但是,自母亲去世后,位于高峰路的两套房产均由哥哥大勇管理,出租至今,从2004年4月至2007年9月止,哥哥大勇共收取租金5.2万元。

  小勇认为,他与大勇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他多次与哥哥大勇商谈分割母亲遗留的房产,均没有结果。为此,他请求法院判令南宁市高峰路102号房归他所有,判令大勇向他支付房屋出租收入的一半2.6万元。

  对于弟弟的起诉,大勇称,他所管理的这两套房屋,出租日期不是从2004年4月起,因为当时母亲的后事尚未办完,所以租金没有5万多元,估计只有1万多元。另外,大勇认为小勇争夺这两套财产毫无道理,也于今年7月8日,向该法院递交诉状,反诉小勇。9月6日,该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

  法庭上,大勇说,他之所以一直管理这两套房子是有原因的。2003年,小勇为了购买五一路某小区的一套楼中楼,分别向他母亲和其妻子借了13万元和5万元。后来,小勇只还了他妻子5万元,而借母亲的13万元一直未还。2004年2月份,他母亲打电话催小勇还钱,小勇不但不还,反而说了些很难听的话刺激母亲,致使母亲心脏病发作住院。

  大勇还说,母亲死后不久,小勇私自拿走母亲养老金存折等物,从而将4.6万多元占为己有。大勇认为,原来的13万元加上这4.6万多元共计17.6万多元。按正常继承,他应该分得8.8万多元。此外,在母亲住院期间花费以及办理后事等,他共支付了7.1万多元,小弟应该承担一半。还有母亲单位补助的住院医疗费和丧葬费7170.8元,也应该由两兄弟平分,但小勇领取这笔钱后一直没有拿出来分割。

  为此,大勇要求小勇将这两笔钱拿出来分割。同时,大勇还指出,他们所争的两套房子,他在购房时出了钱。为此,他要求小勇支付他垫支购买该房房款、装修费等7.6万多元的50%。

  最后,法庭宣布择日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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