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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退还升值的钱 10万卖房差价该不该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09:57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刘凯 实习生李凯)把房子低价卖给弟弟,并口头约定,如弟弟将房高价转卖,将差价退还。如今,房屋已被转卖,弟弟却要悔约。昨日,张女士致电晨报法律热线,“这笔差价能不能要回来?”

  张女士说,她有两套商品房,2003年,她的亲弟弟张伟因生活需要,想以20万的价格购买其中的一套。张女士认为,弟弟要买的那套房子地理位置好,有很大的升值空间,绝对不止20万。然而,张伟开始死缠滥打,多次向父母诉苦,张女士只得应允。

  于是弟弟当着爸爸、妈妈的面保证,绝不会把房子转卖出去,就算卖了,也会把房子升值的钱退还给张女士。父母同意后,张女士与张伟签订了买卖协议,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张伟之前作出的保证并没有写进协议里。

  今年3月,张女士的弟弟搬进了新居,便将该房以30万的价格卖出了。此时,张女士找到弟弟索要10万元卖房差价。

  但其弟弟坚决不同意,并称,当时的买卖协议里并没有写明。

   [律师说法]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王颖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此案中张女士与弟弟的买卖协议,是基于其弟弟的保证这个前提下签订的,虽然这个保证只是口头协议,但依然可以视为该协议的附加条件。张女士只要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这钱是可以要回的。同时,王律师还提醒,如果案中所述属实,则张女士的父母就是最好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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