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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防3年增营区164万平方建消防站56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15:2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宁9月10日消息(记者陈俊 通讯员黄善文、黄东华)广西公安消防总队自2005年以来,坚持“基层第一”、“保障下倾”的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基层基础营房营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2005年至2007年7月,全区消防部队共新建消防站56个,搬迁9个,其中已竣工18个,正在施工29个,已落实用地、正在办理建设手续13个,另有6个正在定址中。三年新建消防站总数是过去10年建站总数的2.5倍,是过去20年建站总数的1.4倍。3年新增营区面积164万平方米,占现有营区总面积的76.9%,新增营房总面积6。9万平方米,占现有营房总面积的19。4%。维修改造项目56个,维修改造面积5。2万平方米。

  为确保基层营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广西公安消防部队每年都成立由主官任组长的营建工作领导小组,对营建工作负总责,同时对各党委成员进行分片监督指导,层层落实建设工作责任,并实行定期汇报及网上通报点评制度,对建设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工作责任心强、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通报表彰。

  广西经济欠发达,但在困难面前,广西公安消防总队党委班子转压力为动力,不等不靠,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努力推动消防部队营区建设工作的政府行为:如,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抓住中央对西部贫困地区消防部队营房建设财政扶持政策,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对营房残缺、营区狭小,建设任务重,而政府一时又拿不出资金的县(市),部队各级领导认真当好政府参谋,推动政府利用国际贷款、分期付款、无偿划拨土地等方法,以解决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等等。

  “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按照‘节约资金、功能齐全、设计合理、外表美观、使用方便’的原则指导营房建设工作,先后制定实施了《广西公安消防部队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公安消防部队营区营房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凡基建项目没有达到开工要求和地方配套资金没有到位的,总队不予拨款;凡发现未经审批擅自超标准搞基本建设的,总队将停止审批该支队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基层危旧营房没有改造的,总队一律不予批准支队机关新改扩建项目;出包基建工程应委托地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否则不得列报支出;凡超规模或无财力保障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立项’。”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马德文说。

  针对全区消防部队营房营区底子薄、欠帐率高,政府财政困难的实际,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按照“先解决危房搬迁项目,再解决改扩建项目;先解决中队、再解决大队;先落实资金充分、准备充足的项目,后逐步解决资金落实难度大的项目”的思路,制定实施了《广西公安消防部队2005年-2007年后勤工作三年规划》。同时,通过对典型经验的推广、对落后单位的批评,有效促进了全区消防部队营建工作的全面开展,使全区消防部队营房营区在经费困难、欠帐率高的情况下,在短时间内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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