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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将设立科研创新项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15:26 新闻晚报
记者 张骞
晚报讯为进一步提升上海高校知识创新能力,增强高校教师创新活力,上海市教委专门设立科研创新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于近日出台。 科研创新项目重点关注自然科学的基础性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市教委将对项目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费按相关财务制度专款专用,并采取“一次核定,分期到位,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项目立项当年下拨核定经费的70%,其余30%经费为预留经费。预留经费在项目结项后下拨,未通过结项的,不予下达。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包括附属医院)在编在岗教师可以申请科研创新项目。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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