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石狮关区深沪港成试点口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01:40 石狮日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石狮海关了解到,日前发布的《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的通知》,对全国范围内的对台小额贸易运作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在公布的试点口岸名单中,石狮关区的深沪港成全国试点口岸。

  据介绍,按《通知》要求,福建、浙江、广东试点口岸对台小额贸易公司的经营权由三省及三省内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每个对台小额贸易点只设一家对台小额贸易公司。《通知》规定,试点口岸进出的对台小额贸易台湾船舶,放开船舶吨位和交易金额限制(原来限制船舶吨位不超过100吨,货物金额不超过10万美元)。

  另悉,在公布的试点口岸名单中,福州马尾、泉州南安石井等五个口岸为第一批试点口岸,自今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石狮关区的深沪港等六个港口作为第二批试点口岸,待具备电子报关条件并完善检查设施后执行。(彭亮华记者兰良增)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