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西藏确定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02:21 中国西藏新闻网

  次央

  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了《自治区国税局、建设厅关于实行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项政策的出台,有效弥补了西藏在房屋交易税收管理中的制度缺陷,有利于推动西藏房地产交易市场进一步向法制化、规范化的目标迈进。

  据了解,随着西藏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房地产交易供需两旺,特别是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后,房地产同其他商品一样进入市场交易,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尤其是受到居民二次、三次置业消费观念的影响,西藏房屋市场交易呈现出日趋活跃的态势。据有关部门统计,2006年西藏商品房销售面积超过57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总额达到了11.29亿元。房屋交易量和交易价格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然而市场交易的放量增长和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出台,并未对推动西藏房屋交易税收收入的增长产生明显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占房屋交易特别是二级市场主体地位的个人,在交易过程中通过使用虚假合同等方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侵蚀税基。与此同时,大量的现金交易也使得税务执法人员无法准确查实并确定计税依据,造成税款的大量流失。因此,自治区政府明确了适合西藏区情的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对于有效遏制偷逃税现象,进一步规范房屋交易行为,增强房屋交易和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促进西藏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与各地房地产的指导价格、房屋建筑面积以及房屋折旧修正系数有关。由于西藏各地(市)房地产行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房屋市场交易规模差距明显,同时由于房地产存续时间各不相同,因此,《意见》中按各地(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及房屋建成年代的长短来确定相应标准, 房地产的指导价格分别为:拉萨市1300—2000元/平方米,具体执行标准可由拉萨市人民政府确定;日喀则、山南、林芝均为1000元/平方米;昌都900元/平方米、那曲和阿里为600元/平方米。房屋折旧修正系数分别为:房屋建成年代在15年以下(不包括15年)的,系数为0.7;房屋建成年代在10年至15年的,系数为0.8;房屋建成年代在1年至9年的,系数从0.98开始,每增加一年,系数相应减少0.02;建成年代在6个月以下的,系数为1。

  同时规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计税价格遵循“从高征收”原则。即对于房屋交易的计税价格,应以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中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依据,但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均以最低计税价格作为核定征收税款的基数,如果合同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合同价格征税,遵循合同价格与最低计税价格孰高原则。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关于“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中明确指出的“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落实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体化工作要求”,为西藏此次确定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征收办法提供了政策依据。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