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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邮质管员受贿472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07:3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卫建萍 陶玲) 本市邮政局某航空邮件转运站质管员赵荣将手中职权当作敛财工具,大肆收受业务单位回扣或好处费,6年受贿472万余元。日前,市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赵荣有期徒刑14年。

  现年42岁的赵荣负责监督邮件发运质量及建议邮件发运航班业务。2000年,某货运代理公司国内部经理胡浩波找到赵荣及邮件转运站副主任胡某,为自己单位拉业务,并许诺给一定比例的回扣。

  当年6月至去年5月间,转运站将原本直接给航空公司的航空邮件业务交由该货代公司经营,胡浩波将代理运输费中的6%共393万余元,作为回扣付给赵荣。其中,胡浩波分得105万余元,胡某分得14.4万余元,其余款项由赵荣掌控。

  赵荣还独自或和胡浩波等联手,将转运站航空邮件运输业务交给他人经营,收受回扣、好处费等79万余元。这些款项也均被他们瓜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荣与胡浩波的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他俩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遂判处赵荣有期徒刑14年,判处胡浩波有期徒刑10年。

  据悉,胡某等人已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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