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粥店老板将店员薪水从700元扣成176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11:0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粥店老板将店员薪水从700元扣成176元(图)
坐在低矮的高低床上,三宝粥店的几名员工还在为讨薪犯愁。

  月薪到手大缩水

  据小段讲,他7月30日到三宝粥店做服务员时,双方商定每月700元工资,每月5号结算工资,头一个月扣除押金100元。“9月5号去领工资,老板说财务经理生病了,于是拖到今天,没想到700元变成了176元。”小段说,头3天属于实习期,不计入考勤内,每次考核记工资是从上月25号至下月25号。“这么一算,我的考勤就变成了22天,按照每月700元的话,应该拿到500元钱左右,但没想到还要扣除300元押金和几十元水电费,这比一开始说的多扣了200元。老板也没多解释,太不合理了。”小段气愤地说。

  儿子白干20天活

  在三宝粥店洗碗的张女士这个月只拿到了154元,而她的儿子干了20多天竟然连一分钱都没拿到,“前几天我儿子在宿舍里和同事因吵嘴发生了斗殴,老板就把他开除了,20多天的工钱一分也不给,他是在宿舍里发生的事,根本没影响到粥店经营,开除他我能接受,但凭什么连工钱也扣了?”张女士满面愁容地告诉记者,她女儿今年刚考上大学,每月要给女儿寄300元生活费。

  扣钱是为留住人?

  记者随同市南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随后来到了闽江路三宝粥店。该店负责人尹经理还没听完记者的转述,就倒起了苦水。“现在服务行业人员流动太大了,他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们天天招人,天天缺人,不收点押金能留得住人吗?”尹经理说,员工正式离职时将全额退还押金,至于小段等人,因为没有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就无故不来上班,属于自动离职,押金暂时扣下。而对于张女士儿子被开除一事,尹经理说是张女士儿子自觉闹事不敢见人,自己不来拿工资。

  市南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当即反驳了尹经理的荒谬说法。根据劳动法,单位扣除押金属于违法行为,即使双方事先约定好。张女士的儿子殴斗性质如何由公安部门来处理,而在事发之前的工资是他劳动所得,单位无权拒付。

  签了

劳动合同才能“双赢”

  “我们从各餐饮企业着手,对其宣传新政策,希望他们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却面临两难问题。”据市南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介绍,经营者从经营考虑不愿意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因对薪水、劳动强度等方面不满意,不愿意受合同的牵制。

  “这都是错误的想法,劳动合同是一种保障,是双赢的,希望广大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主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察人员提醒大家,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出现问题将很难

维权。(记者 孙静芳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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