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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生婴儿当原告打赢官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10:24 江南都市报
本报信丰讯汪平、记者谢鹏鹭报道:唐某尚未出生时,其父就因车祸身亡。现在,3个月大的唐某将肇事司机陈某告 到了法院,要求司机陈某的雇主赖某支付生活费。昨日,经信丰县人民法院调解,被告赖某赔偿原告唐某的生活费3.8万元 。 2006年12月2日,唐某之父驾驶两轮摩托车后载唐某之母从广东往江西方向行驶,途经323国道于都县罗坳 镇路段时,与赖某雇请的司机陈某驾驶的小轿车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唐某之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 ,陈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原告唐某出生后,为了自己的生活费,在其母亲的代理下,将肇事司机陈某的雇主赖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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