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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专挑乡村小店玩香烟调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10:24 江南都市报
南昌首次判决卷烟调包案一案犯被判刑6个月 本报讯徐刚、记者夏岚报道:家住南昌的胡某没钱挥霍,便伙同他人疯狂诈骗、盗窃经营户卷烟(俗称调包),最终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万元。这是南昌首起因卷烟调包被判刑的案件。 专挑乡村小店玩调包 去年,胡某因无钱挥霍,便与朋友翁某打起了以调包为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歪念。两人一合计,由翁某租来一辆桑塔 纳小车,将假芙蓉王、假金圣、假利群等假冒品牌卷烟若干条放在车上,跑到南昌周边的乡下小店踩点作案。 翁某先与店主搭话买烟,让店主把真烟放在柜台上,接着翁某以还要买其他东西为借口,趁店主转身拿其他商品之时 ,用事先藏在身上的假烟与柜台上的真烟调包。然后,胡某便打电话给翁某,让翁某有借口离开。 从去年10月至今年2月,两人流窜至安义县黄洲镇、长均乡、乔乐乡、东阳镇、万埠镇等地的小商店作案16次, 盗得卷烟案值近万元。 故技重演双双落网 接报警后,南昌市烟草专卖局和公安部门成立调查小组。今年2月中旬,安义县石鼻镇和黄洲镇分别有店主报案,调 查发现是同一伙人作案。根据调包大盗以往的习惯,仍会在安义逗留一段时间,于是执法人员立即“撒网”布控。 不出所料,2月26日,两人驱车来到安义县石埠镇团北村团北组,这里恰巧是警方和烟草稽查部门的布控点之一。 在村民胡九妹的店里,翁某故技重演,企图换烟。隐藏在暗处的烟草稽查人员把翁某作案经过全部拍下,然后冲出将翁某制服 ,接着在村民配合下抓获胡某。 调包大盗获刑6个月 安义县人民法院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假换真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但胡 某在被捕后,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退还赃物,可从轻判处。故判处胡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万元。翁某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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