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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撞飞7人酿车祸 单位老总拒赔隐瞒财产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11:0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职工驾车撞伤了人,法院判决单位赔偿伤者损失,可面对判决,单位却迟迟没有动静。昨天中午,该单位老总被法院拘留,他不得不为这场员工酿出的车祸埋单,在看守所呆上15天。

  一场车祸撞飞7人

  昨天上午,九华山汽配有限公司里,近20名工人正在忙碌着。

  白下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径直来到总经理办公室。“我现在公司资金周转不灵,我不是说愿意分期付款了吗?”面对突然上门的法官,总经理何某并不慌张,说前两天已经汇出了一笔5000元的赔款。“我们已经查过了,并没有收到你所说的汇款,请出示一下汇款凭证。”法官们当然没能见到汇款凭证,何某也随即被带往法院,因为他分期付款的方案没有得到申请人的同意。

  申请人赵燕(化名)是去年4月12日那场车祸的受害人之一。当天早晨8点50分,她骑着自行车在公司附近一处路口等红灯。突然从后面窜出来一辆面包车,将她和另外6名行人当场撞飞了出去,面包车转而又跟一辆小轿车相撞,有2人被卷进了小轿车的车底。赵燕在那场车祸中左腿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

  员工闯祸 单位赔偿

  面包车的驾驶员正是九华山汽配公司的员工谢某。当天他驾着单位的车外出办公。在行至事发路口时,遇到行人李某驾着一辆无牌助力车闯红灯,他为了避让李某,一头撞到了赵燕等人。

  交警部门认定,谢、李二人的过错行为相当,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事后,汽配公司仅给赵燕垫付了2.1万余元的医疗费用。

  去年9月,赵燕将汽配公司、谢、李二人和保险公司告上白下区法院,要求他们赔偿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8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单位职工在执行职务时致人损害的,由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汽配公司一次性赔偿3.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我找他们公司要钱,没找到地方。打电话问他们负责人公司地址,他回答我说公司在地球上,就挂了。”赵燕说她是看对方态度这么恶劣才申请强制执行的。跟法官谈话时,何某多次表示没有一次性偿还的能力,希望分期付款。而在财产申报表上,何某也没有填什么财产。

  隐瞒财产 老总被拘

  在昨天谈话时,何某仍坚持公司只有一个账户,没钱一次性还款。“那这是什么?”法官出示的是该公司另一个账户,看着周围紧张的执行气氛,何某终于透露了公司的一些财务状况,“我们库存的货物价值五六百万元,公司还有五六百万的债权。”“这种情况居然拖着区区3万余元不还,还不如实申报财产,态度很恶劣。”针对何某的这种行为,法院最终决定将其拘留15天,并处以2.8万元罚款。看到这样的结果,何某慌了,当场打电话差人将赔偿款和罚款立即送到法院,可是此举还是无法改变他被拘留的现实。

  据了解,昨天一天,白下区法院共执结66万余元执行款,拘留5人,查封3处办公场所,扣押了一辆轿车。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白执徐红霞 编辑:王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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