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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院对少年犯罪增设社会调查环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14:10 辽一网-华商晨报

  孙永慧的18岁生日,是在看守所中度过的。没有蛋糕,有的只是无限的悔恨。

  昨日,被控故意伤害罪的孙永慧站在了法庭上,陪同庭审的还有他的母亲。

  未满18周岁 酒后冲动刺死人

  时隔半年未见,法庭上,母亲与儿对望泪先流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审理了建庭以来首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时隔半年,看着戴着手铐、脚镣的儿子孙永慧走进法庭的一瞬间,母亲愣住了几秒钟,缓缓地低下了头。再次抬起头时,她已泪流满面。

  尽管母子俩相隔不到一米远,但根据法庭纪律,不允许互相说话。就这样,母子俩静静地看着对方,直到法槌敲响,法官宣布开庭。

  经查:今年3月9日21时许,孙永慧跟另外3个朋友,在喝酒时与一青年发生口角。孙永慧等人怀疑该青年躲在于洪区某酒店,于是来到该酒店找人。双方言语不和发生厮打,厮打中,孙永慧用刀连刺酒店老板身体数下……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鉴于孙永慧、同案张智宽犯罪时不满18周岁,法庭要求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庭审。整个庭审,孙永慧的母亲和张智宽的父亲一直坐在儿子旁边。

  特殊庭审 增设“社会调查”

  还原成长经历,一被告人小学换了4所学校

  这是一次不一样的庭审。

  由于四被告人中有两人在案发时未满18周岁,所以此案被划归到少年庭审理。但四被告人庭审时都已满18周岁,法院决定公开审理此案。

  鉴于案发时,孙永慧和张智宽未满18周岁,法庭增设了“社会调查”环节。

  两名沈阳市青少办的工作人员作为调查员,在庭审前走访了两人的家、学校和村,还原了两人的成长经历。

  孙永慧,小学六年换了4所学校,小学毕业后,辍学在家;与母亲沟通较少,

家庭教育方式以打骂为主。

  很讲义气的孙永慧朋友很多。他不喜欢上学,却很喜欢上网,经常在网吧包宿。他还喜欢上迪吧,一个月至少去两次,一般都在下半夜3点后回家。有过夜不归宿、吸烟的不良行为,有时酗酒,曾发生过性行为。

  他的父母离异,母亲无职业,靠打零活为生,月收入不到600元。

  同案张智宽则胆子较小,在校时表现较好,无明显劣迹,师生关系也不错,比较热心班级活动,乐于助人,但是学习成绩不好。

  主犯当庭哭求 “妈,我错了”

  公诉人认同“社会调查”结果,建议法院轻判

  听着儿子的成长经历,孙永慧的母亲哽咽地说:“是我不好,我没教育好孩子……”但她认为自己做对了一件事,“是我带着警察把儿子找到的!警察说这也算自首!”

  “我愿意替儿谢罪。”母亲的表白让儿子孙永慧大声喊道:“妈,我错了,我对不起你!”

  那一刻,法庭上只有母子俩的哭声……

  公诉人认同“社会调查”结果,同时对四名被告人作出“认定自首”的结论。加之四人均无前科,其中孙永慧、张智宽案发时为未成年人,建议法院从轻判处。

  庭上,孙永慧等四人集体向被害人家属深深一鞠躬,希望得到谅解。

  “妈,我错了,我想回家……”在被带出的一瞬间,孙永慧转过头哭着对母亲说。母亲瘫坐在凳子上,泣不成声。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王欢 采写

  犯罪

  原因

  缺少亲情或过分溺爱都是祸

  对于孙永慧、张智宽的犯罪原因,社会调查员会同心理专家,归结如下:

  孙永慧生活在单亲家庭,缺少亲情的抚爱,加之家境贫寒,有很强的自卑心理。在校六年4次转学,使得孙永慧经常处在恐慌和不适应的状态下,学习不适应产生厌学和不自信,导致他处处防备,常常用暴力解决问题。

  张智宽则截然相反,他生活在比较和谐的家庭,父母过分溺爱,使得他产生依赖心理,胆小、自我好坏界限不清、识别能力差,同时交友不善,盲目讲义气、盲目效仿。

  审理未成年人案重在教育、挽救

  “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重在教育、感化、挽救。”此案的审判长张海军意味深长地说。

  他进一步解释,孙永慧、张智宽刚满18周岁,另外两被告人也刚刚20岁。对于他们来说,人生还很漫长,所以教育、感化、挽救,远远比简单判决更为重要。

  对于增设“社会调查”环节,张海军介绍:“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少年庭已全部增设了这个环节。这一环节的增设,对法庭审判来说具有进步意义。法官可以通过社会调查员的调查结果,更全面地了解未成年被告人,从而作出更为公正客观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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