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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日旅游竟遭扣留遣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22:2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赵女士和周女士花费17775元随团去日本旅游,没想到竟在入境时被扣留并严密监禁24小时,未能游玩即被遣返,两游客遂将旅行社告上法院。昨天,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赵女士和周女士是同事,今年5月9日,两人与上海携程翠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了出境前往日本旅游的合同。6月8日,她们随团踏上旅程,中午时分在日本国大阪市机场降落。可是,13人的团里唯独她们2人在入境时遇到麻烦———被日本空港部门扣留。两人在全方位探头下被监禁24小时,空港部门随后将两人遣返。

  赵女士和周女士认为,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要求旅行社退一赔一,并赔偿精神损害费、律师费共计60550元,因日本国签证已失效,还要求旅行社为两人办理赴日签证。

  法庭上,旅行社认为,赵、周两游客在日本被遣返完全是她们的过失造成。两人随团旅游,提供的是日本商务签证,却没有日本商会认可,使得日本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两人商务目的不属实,因此遣返。至于扣留、监禁的措施,是日本有关方面所为,与旅行社无关。据悉,法院择日将组织调解。作者: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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