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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讨要采光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10:4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邻居讨要采光权(图)

  正在建设的仿古建筑。本报讯 “保护修复古民居我们很赞成,但这不能影响邻居的合法权益。”昨日下午,家住芦荡巷小区10号楼一层的薛先生和几位邻居站在楼下议论说。在他们身旁,一座高5米左右的青色砖瓦建筑紧靠居民楼建起,而这座建筑物和10号楼最近距离仅1.5米左右。

  居民抱怨:墙体影响采光

  令薛先生和邻居头疼的建筑物是10号楼西侧清代民居姚家大院新建的画廊,仿古结构,工人正在给木椽涂漆。画廊外墙高近5米,和10号楼最远距离2米左右,最近距离只有1.5米左右。据了解,工程已经施工有一个星期时间。薛先生一楼的窗户和画廊外墙离得最近,“天还没黑呢,我的屋子里就黑了,采光和通风受到很大影响。”薛先生说,同时受到直接影响的还有一层的其他两户居民。据了解,画廊所在点原来是一堵2米高的墙,并不影响10号楼采光,居民希望能尽快恢复原貌。

  市民居办:可能存在问题

  姚家大院房主暂不愿接受记者采访,正在此处了解情况的市民居办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姚家大院的保护和原貌恢复由他们负责,而且这项工程的建设也是经过他们批准的。“现在出现这样的情况,建设过程的环节可能存在着问题,我们还希望沟通解决。”

  律师:古民居修复应依法进行

  对于市民居办工作人员的建议,几位住户称暂时可以接受,但要求采光等权益最终要有切实保护。薛先生提出疑问,古民居的修复和临近居民的居住利益发生冲突时,该如何解决?

  针对此事,陕西开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茜认为,保护古民居应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如果出现和居民居住利益冲突的情况,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尊重相邻人的物权,不能损害他人采光等合法权益。文/图记者侯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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