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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少妇脚踩两条船 情敌决斗一死一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14:12 云南日报

  一个中年离异妇女,先后与两个男人相好,夹在两个男人中生活了3年多,两个男人居然一点都认不得。或许是担心纸包不住火,或许是厌倦了这种生活,她终于道出了真相。不料两情敌用武力了断感情纠葛,一个男人惨死在情敌的刀下。

  一女人拍拖两个男人

  前夫和情人一天前还素不相识,一天后两人就视同仇人,用武力解决感情纠葛。

  两个男人为争风吃醋的女人叫丁华(化名),曾在某洗涤部工作,当小领班。40岁左右的丁华离异好多年了,带着孩子独自生活。

  1996年,丁华认识了一个叫陈某某的男子。看到风姿绰约的丁华,陈某某很是心动。陈某某没有固定工作,条件不算好,丁华以女朋友的身份和陈某某相处着,她心里却没有确定到底要不要把终身托付给这个男人。

  两年后,丁华的生活中又出现了另外一个男人。这人叫王玉昆,也是离过婚的。两人相处后,她觉得这个男人会体贴人,觉得适合自己。于是,她向陈某某提出了分手。

  很快,丁华和王玉昆结婚了。可是好景不长,几年后,两人之间小摩擦越来越多,最后因为王玉昆一套房子产权的问题,两人彻底闹翻了。

  两个男人还蒙在鼓里

  照常理,

离婚男女应该各走各的,可不知什么原因,丁华和王玉昆还藕断丝连,两人及其各自的子女还住在一起。

  离婚后,丁华和陈某某又恢复了联系,并且谈起了恋爱。就这样,丁华周旋在两个男人中,而两个男人对这一切都蒙在鼓里,毫不知情。

  这样的三角恋情持续了3年多,直到今年3月份的一天,也许是担心纸包不住火,也许是丁华厌倦了这样的关系。她决定做出一个最终的选择,把三角恋情的隐情向两个男人都说了出来。

  两个男人竟当街决斗

  法庭上,检察官宣读了案发后丁华所作的口供。丁华说:“在我两难的时候,我找我哥哥商量,自己到底跟谁。我哥哥觉得我虽然和王玉昆离了婚,但对比之下,还是王玉昆比较可靠。劝我选取择王玉昆,离开陈某某。”

  听了哥哥的建议,今年3月9日,丁华找到陈某某摊牌。“我向他提出分手,他不同意,说要到我家去闹,要去找王玉昆闹。”

  回到家后,心里害怕的丁华哭了起来。在王玉昆的追问下,丁华说出了实情。这时,王玉昆才如梦初醒,知道自己多年来一直有个情敌,而且这个情敌还挑衅说要上门闹事。

  王玉昆怒火中烧,让丁华打电话给陈某某。王玉昆说,他叫丁华打电话给陈某某,目的是让陈某某不要来他家里闹。而陈某某的家人却说,王玉昆在电话里叫陈某某过去把事情作个了断,并威胁说不是陈某某死就是他死。

  接到“挑战书”后的陈某某也很生气,当晚10点左右,赶到丁华和王玉昆的家。3个人在小区大门口碰面后,陈某某和王玉昆火药味十足。没说几句话,陈某某就掏出事先带在身上的刀刺向王玉昆,王玉昆也早有准备,在陈某某刺中他两刀后,他也掏出身上的菜刀和跳刀猛刺对方。陈某某不是王玉昆的对手,被连刺了19刀,倒在血泊里。

  是否正当防卫成焦点

  看到前夫和情人打起来后,丁华赶紧报警,可为时已晚,救护车到时,陈某某已失血过多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王玉昆犯故意伤害罪。陈某某的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玉昆赔偿20多万元。

  法庭上,王玉昆说:“我没想杀他,当时他杀了我两刀,我抓住他拿刀的手,随后也掏出了菜刀。他刺我后,我的情绪就失控了,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王玉昆的辩护律师称,被告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因为受害人先动了手,王玉昆出于防卫的心态,才拿出了刀刺对方的。

  公诉人却认为:“被告人比死者高大得多,在打斗中占优势。而且当时被告人已经抓住了死者拿刀的手,制服了他,却还要连杀他19刀,故意伤害的意图很明显。”

  对于民事赔偿,王玉昆当庭表示愿意赔偿,同时又说自己目前没有能力赔偿。

  昨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伤害案。王玉昆到底构成什么罪呢?目前还没有结果。

  柏立诚(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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