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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女友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15:06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晚报讯男青年韩某通过朋友认识女友徐某,后竟然两度介绍其卖淫,并将所得的钱财挥霍。近日,市北法院一审对韩某做出判决,以介绍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

  2006年7月份,被害人徐某通过其同学焦某认识了被告人韩某,后韩某常到其宿舍找焦某,徐某与韩某相互熟悉。2006年9月22日下午5时许,韩某将徐某约至乐陵路一啤酒屋,问徐某是否偷了焦某的东西。徐某开始不承认,韩某就吓唬说:“你要不说实话,就把你扔到海里去,要不把你抓走。”徐最后承认是她偷的。后韩某领徐到德平路40号韩租住的房子里,问徐承认偷东西的事怎么处理,徐说不知道。韩对徐说:“给你三条路你自己选,第一条路是陪我过夜,第二条路把你卖了我拿钱,第三条路是你去做小姐给我挣钱。”徐选第一条路,并于当日与韩某发生了性关系。此后,韩多次与徐某在其暂住处发生性关系。徐某害怕与韩在一起,想摆脱韩,于是到公安机关揭发韩。公安机关于2006年10月31日将被告人韩某抓获。法院另外查明,2006年10月期间,被告人韩某通过网络先后与张某、许某谈妥嫖娼卖淫,后由徐某分别与二人到旅店进行嫖娼卖淫活动,共获赃款3300元人民币挥霍。(谭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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