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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廊巷农贸市场两件事情都不大 就看用怎样的心态去对待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05:10 杭州日报
“我刚才经过茅廊巷农贸市场时,发现门口贴了两张公告,一张通报一张表扬,蛮有意思的。”昨天上午,黄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 市场管理部的曾助理,讲述了发生在农贸市场里的两件事。 “其实是很小的事情。”曾助理说,上个月28日中午12时左右,一名30岁左右的妇女带着孩子来买菜。 “给我抓2毛钱的葱。”妇女走到某摊位前,停了下来。 经营户李某随手掂量着抓了一把葱,给了她。 “你就这样随便抓一把,肯定要少分量的,这葱我不要了!”妇女有些生气。 “我做了这么多年生意,不可能少的。”李某认定自己并没有少给,要求赶紧付钱。 “我说过了,葱我不要了。”妇女毫不让步。 “你到底给不给钱?”李某急了,质问到。 “不给又怎么样?”妇女不甘示弱,扬手打翻了李某放在台子上的一碗毛豆,然后转身要走。 “打翻了东西,你还敢跑?”李某气呼呼地冲出柜台,一把拽回还没走远的妇女,抬手就是一巴掌,把妇女打倒在了地上。即使这样,李某好像仍然不解气,又上前狠狠地踢了她几脚。 顾客和经营户呼啦一下子全围了上来,把两人拉开。 妇女马上拨打了110,警察把两人都带回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李某的认错态度较好,不仅作了深刻检讨,还主动支付了800元医药费。 这件事,不仅让李某长了记性,也让其他经营户学到了法律知识。 几天后,市场里又发生了一件轰动性的新闻——114号摊位经营户王德玉,在自己的柜台上发现了一个透明的塑料文件盒,打开一看,里面装了整整5000元现金。又是找电视台,又是找派出所,折腾了一天后,终于找到了失主,5000元现金悉数归还。失主拿出500元要感谢,但被拒绝。 “同样是经营户,对待事情的态度完全不一样。”曾助理说,后来市场决定,对李某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而对王德玉则发了500元奖金。“其他经营户非常支持我们这样做,该表扬时就表扬,该批评时就批评,这样一对比更有效果。”曾助理笑着说,现在,市场里的经营户好像都变了个人似的。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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