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盛大富翁”未侵犯“大富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07:0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实习生 薛轶君 记者 陆一波)大宇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其“大富翁”商标专用权被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侵犯,于是诉至法院。昨天,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盛大公司使用“盛大富翁”标识和游戏名称的行为未侵犯“大富翁”注册商标权,对大宇资讯的诉请不予支持。

  大宇资讯是一家台湾公司,2005年3月在大陆注册“大富翁”文字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包括提供在线游戏等。2005年6月,该公司发现盛大公司推出在线游戏“盛大富翁”。大宇资讯认为该游戏与其开发的“大富翁”游戏同属在线服务项目,且“盛大富翁”与“大富翁”在文字组合、含义、读音等方面近似,遂以商标权被侵害为由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盛大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54.4万余元。

  盛大公司则认为,“盛大富翁”系企业字号“盛大”和通用词汇“富翁”两部分组成,属合理使用,与大宇资讯的商标不相同也不近似,因此“盛大富翁”不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大宇资讯的商标“大富翁”是三个繁体文字,而“盛大富翁”标识既有图形又有文字,总体形象上差别较大;此外,盛大公司将“盛大富翁”图形、文字标识用于其运营的《盛大富翁》网络游戏网站,表示《盛大富翁》是一款“由盛大公司推出的大富翁类游戏”,因此盛大公司不构成对“大富翁”注册商标的侵权。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