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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业公司多措施换身份 由"管家"变"服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08:01 广西新闻网

  《物权法》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规定,强调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不是“主仆”关系的这一理念。按照老百姓的说法就是,物业公司由原来“高高在上的管家”变成了“平级对等的服务员”。记者在采访了南宁市多家物业公司后发现,为适应新的转变,一些物业公司正积极做培训、改制度。

  真心服务,才有生存机会

  和实物业副总经理徐昌波认为,“物业服务企业”一词的表述,不但彰显了业主的地位,也明确了物业公司的服务功能。他认为,“管理”体现更多的是物业公司与房屋、设施、场地等“人与物”的关系,而“服务”才能真正体现物业公司与业主、物业使用人之间“人与人”的关系。

  对此说法,不少物业公司老总表示认同。物业公司虽然从“管家”转换成了“服务员”,但还是离不开“管理”两字,不过管的是业主的物业——房屋、公共设备设施、树木花草等,管好了这些东西才能算得上更好地服务了业主。

  老总们认为,将“管理”改成“服务”,对于大型的物业公司来说没有多大的影响,因为他们一直以来都是把服务作为首要工作来做的。但对于一些操作不规范的中小企业,如果不进行“脱胎换骨”的大改革,真心诚意地为业主服务,最终将失去生存的机会。

  积极整改,适应身份转换

  记者了解到,《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刚出台,不少物业公司就组织员工进行系统的学习,并针对当中的重要条款作专门的培训,要求员工尽快转换身份,以服务员的姿态为业主提供更温馨、更具人性化的服务,有的物业公司还对公司的相关制度作出了修改。

  “把服务放在首位,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业主身上。”诚愉和物业总经理陈仁巨说。实际上,在《物权法》出台后,他就敏感地发现了这个问题,并提前做了相关的工作,比如在今年五六月份专门做了一个调查问卷,向业主讨教,物业公司有哪些做得不够、哪些地方需要继续发扬光大。针对业主提出的一些问题,物业公司目前正在做出相应的整改。

  “我们已将9月份定为培训月,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润和物业副总经理梁敏说,“管理者”的意识在不少人的脑子里根深蒂固,因此观念的转变有一个过程,但他们会将这个过程缩短。

  付诸行动,当好“服务员”

  为了尽快让业主感觉到“服务员”的身份,也为了在形势逆转的大潮中站稳脚跟,不少物业公司在组织学习的同时将“服务”付诸行动。

  前几天,大风将金湾花城一栋楼的水管从6楼掀到2楼,不等业主报修,国凯物业金湾花城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就主动联系业主,安排施工队赶到现场修复。由于房屋已过了质量保修期,按说修理费用由享用水管的几户业主共同承担,但物业公司还是支付了1/4的费用。9月7日凌晨1时许,物业公司协管员路过停车场时,发现一辆轿车的门窗开着,为了不打扰业主休息,协管员一直站在旁边守着,直到上午7时30分,天亮了、人多了,协管员认为安全了才离开,而业主对此并不知情。杨俊说,这些都是物业公司当好“服务员”的实际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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