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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非法征订教材受罚反告版权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09:02 四川在线

  来源:成都商报

    学校是否属于非法征订教材?是否应受到出版行政部门的监管和处罚?达州一民办学校———巨全双语学校因不服该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3月19日把其告上了法庭。8月,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达州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胜诉。据悉,这是该市首例学校非法征订教材,受到了新闻出版版权局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

  2006年9月,达州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联合多部门查实,2006年7月,达州巨全双语学校通过无教材发行资质的达州市新欣书店,订购了2006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共15786册,发行折扣率2%,获利2451元。经比对,该校所订购的教材有使用当季《四川省2006年秋季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教学用书的行为。(其中5个品种鉴定结论为盗版出版物,将另案处理)

  达州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认为,该校违规非法征订发行中小学教材,获取了非法利润,严重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于2007年1月9日对该校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451元,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另外,对新欣书店给予顶格处罚,吊销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对于达州市新闻出版版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巨全双语学校不服,于3月19日向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巨全学校诉称,该校向省新华文轩连锁公司征订2006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时,对方要求先付款再征订,该校因经济困难无法满足其要求。新欣书店获知此情况后,同意该校先领书,后付款,且价格相对优惠。为了不影响正常教学,该校只有委托新欣书店代为征订。

  通川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有关规定,达州巨全双语学校向无教材发行权的新欣书店订购中小学教材,其行为应受处罚。被告达州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对其在本案中所实施的行为作出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处罚恰当。

  达州巨全双语学校遂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维持原判。(迟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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