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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汁惹祸付了四千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11:11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在酒店就餐后,因踩到阶梯上一摊西瓜汁,叶女士滑倒造成脚踝骨折。前天,经鹿城区消费委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酒店方除支付1000多元医疗费外,一次性补偿叶女士3000元。 8月4日晚10时,叶女士在市区某大酒店就餐完毕后,下楼时,因阶梯上的一摊西瓜汁导致滑倒。事后叶女士被送往温州医学院附二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脚外踝骨折”。 叶女士说,脚摔伤令她行动不便需在家疗伤,由此影响了工作。她认为,导致她摔倒是酒店方面的因素造成,为此她向酒店方提出赔偿医疗费及相关费用。但因赔偿金额双方多次协商不下,近日叶女士向鹿城区消费委投诉。 鹿城区消费委有关人员认为,该酒店阶梯上因为留有西瓜汁使得地面非常滑,这是导致叶女士意外摔伤的主要原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表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的规定,酒店因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及明确的服务提示而应承担客人摔伤的责任。 潘达源 包盈盈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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