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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与日本相互承认驾照持译本即可开车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17:11 台海网

  台海网9月14日讯台当局“外交部”今天举行“台日驾照相互承认”记者会,未来台湾民众只要持身份证和驾照正本,就可以在台湾的监理单位或是台北派驻日本的经济文化代表处、办事处申请驾照的日文译本,即可凭台湾驾照及日文译本在日本开车;日本民众则可持日本驾照的中文译本在台驾车。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依据台日这项相互承认驾照的机制,岛内民众可凭身份证、驾照正本,向“公路总局”所属各公路监理机关及台北市、高雄市监理处、台北派驻日本的各经济文化代表处、办事处,申请驾照日文译本,就可于入境日本一年内在日本开车,所能驾驶的种类与台湾驾照的类别相同,费用是每份新台币15元。

  台当局“外交部”与“交通部”还提醒民众,“交通部”核发的“国际驾照”不能在日本使用,一定要申请驾照日文译本才能在日本开车,而且日本车辆靠左走,与台湾习惯不同,一定要特别注意,遵守当地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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