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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花700万新台币征30岁以下少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5日01:41 台海网

  台海网9月15日讯 年逾七旬的桃园县平镇市民刘恩秀,因妻子与警员通奸而离婚,不过他仍执意“寻求真爱”:凡愿意嫁他的30岁以下女子,就送一栋市价逾700万元(新台币,下同)透天店面。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刘恩秀虽然只是初中学历,不过,曾任纺织厂主任、还经营过纺织厂,从而赚了不少钱,在该市某街道沿线就有多达七、八栋的透天店面。但是他的婚姻路却不顺遂,有过两段不愉快婚姻纪录,第一次结婚因个性不合而离,十余年前与李姓女子结婚,又因李女与吴姓警员有染,仍以离婚收场。

  虽有过两段婚姻,他依旧不放弃找伴侣念头。他说:“每次想到自己如此年纪,还必须自己煮饭、洗衣,实在很寂寞”,至于有人建议不妨请女佣,他又认为“街坊邻居一定闲言闲语,为避免流言,一定要明媒正娶。”

  为寻找另一半,刘恩秀开出迎娶条件,凡是愿意嫁他的30岁以下女子,即可有一栋价逾700万元的透天店面,并在他往生后即可出售或继续持有,不过,一旦

离婚即必须归还,以符合公平原则。

  至于为何一定要找年纪30岁以下女子?他说因为自己仍想生儿育女,即使之前已有六名子女,他还是坚持应生育,所以才会开出此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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