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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追求我” “借点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5日02:10 杭州日报

  通讯员 西检 尚检 热线记者 孙磊 报道

  “他想追求我,才送我银行卡的,还告诉我密码……”白净秀气的23岁贵州女孩小王这么对警方说。

  杭州凌先生有点百口莫辩:“我头一次去那家咖啡店,之前根本不认识她!”

  那天上午10点,凌先生与老板及两个朋友在黄龙体育中心附近一家咖啡店聊天。12点左右,凌先生刷卡买单。

  第二天上午,凌先生要用钱,突然发现那张工行卡不见了,他回忆:一名女服务员拿着他的工行卡到总台,一会儿拿了个输密码的机器过来,自己输好密码后,女孩回到总台,接着又把刷卡的单子拿过来让他签字。之后,她把刷卡的单子、发票折叠起来交给了凌先生,但好像没有还卡,他们四个人就起身离开了。

  凌先生立即赶到咖啡店询问,被告知:昨天为他们服务的女服务员下午就自动离职了,一直没来上班。

  凌先生感到事情不妙,赶紧到银行一查:卡中的两万余元,只剩下几元钱了!他立即报案。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咖啡店的这位23岁的贵州籍女服务员小王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8月9日,通过当地警方,将小王抓获。

  小王承认从卡里取了钱,但她说卡是凌先生送给她的。

  凌先生的朋友回忆,小王服务时说的都是礼貌用语,看不出两人相识。店内其他服务员也说,平时没有什么男人来店里找小王,“而且按规定,客人是不能直接付钱给服务员的。”

  凌先生很生气,他说输密码时没有遮挡,而小王就在他边上。

  问小王,当天下午为什么离职?她说要赶去东莞看妇科病。

  警方查实,去年10月7日下午近2时开始,小王拿着凌先生的银行卡,从卡中陆续取出20050元,已经全部挥霍。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王故意隐匿他人银行卡,盗窃被害人银行卡密码,从银行卡中取走被害人的钱,已涉嫌盗窃罪,昨天依法批捕小王。

  无独有偶,昨天,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起诉了一个黑龙江人,也跟银行卡有关——

  42岁的老王是黑龙江人,他姐姐的前夫阿华在上海做生意。老王跟阿华说在杭州认识了一个山东徐老板,愿意购买阿华的专利。

  随后,阿华带着1万元现金来到杭州,双方谈论转让事宜。当晚,阿华住在杭州,随后和老王一起吃晚饭。因为阿华年纪大身体不太好,老王一直帮他提包。第二天,双方准备签协议,徐老板却迟迟不现身,阿华只得先回上海,老王回老家。

  9月30日,阿华却突然收到招商银行的短信:你的信用卡在26日至30日间共消费了3万余元。

  这时,阿华检查提包,才发现包内的招行卡和临时身份证不见了。短信显示,5天里他的卡依次在杭州、南京、苏州、山东、大连等地消费,而这正是老王的回家路线。

  阿华想起,几个月前在上海,老王就以联系生意为名,将自己送至谈生意的茶楼后,悄悄潜回宾馆拿走了2万元现金和两部手机,后来在前妻的劝说下,念及旧情,阿华撤了案。

  这次阿华报了案,并指明怀疑卡是老王盗的。

  老王却对警察说,他只是先“借”一点路费。

  上城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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