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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治理防患未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5日04:38 中国西藏新闻网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党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是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必由之路。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紧密结合西藏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任务分解表》,把源头治理各项具体任务层层分解到单位,并加强监督检查,使西藏的源头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抓好“四项改革”

  几年来,西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到目前为止,已经3次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取消和调整。自治区级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取消、下放198项,现保留773项。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对自治区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重点抓好审批项目及设定依据的清理修订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对保留审批项目的审批行为。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西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财政专户管理,清理、合并或取消重复设置的专户,财政专户资金实行国库统一支付,使财政专户由分散管理走向了统一集中管理,资金支付由多渠道走向了统一集中支付。二是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明确了财政监督的范围、内容、对象。切实加强了对财政收支监督、内部监督和会计监督,全面提升财政监督能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认真总结部门预算试点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试点办法和定额标准,加强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改善了预算编制过粗、缺乏约束力、追加预算频繁等情况,有效堵塞了部门预算方面的漏洞。四是加大了“收支两条线”改革力度,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基本实现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或上缴财政专户,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日益完善。西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在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等方面不断加大改革力度。认真落实了考察预告制,对拟提拔的各级干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进行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任前公示制,对拟提拔的干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证属实的暂缓提拔或不予提拔;对问题严重的进行严肃查处。公开选拔县(处)级、县(市、区)直科级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对新提拔的干部实行了试用期制度和任前廉政培训制度。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加大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制审计工作力度。

  投资体制改革进展顺利。《西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西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已起草完成,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政府藏政办发〔2006〕44号文件下发西藏。通过制定颁布这些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了投资行为,推进了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

  落实“四项制度”

  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西藏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切实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职责,有效防止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强招投标市场管理,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正、公平;加大对项目业主招标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做好建立评标专家的培训、定期考核、准入和清出制度的前期工作;建立招投标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不断加强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西藏不断开展土地市场整顿工作,建立健全了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城市建设用地集中管理、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公布、集体决策和会审等制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把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审批关,强化批后用地监管,依法处理了部分违规占地行为。严格执行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国家法规制度,经营性用地绝大部分实行了“招拍挂”出让。

  进一步完善规范产权交易制度。为加强对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自治区国资委成立了由纪检、监察、产权管理等部门组成的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的工作职责。在产权转让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国有产权转让前的资产评估制度,在对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报废、闲置国有资产进行招标拍卖,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了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西藏政府采购工作相对于其他兄弟省市起步较晚,1999年开始试点,2001年正式在西藏推开。从2001年至2006年,西藏政府采购规模从2600万元已扩大到10亿元,共节约财政资金1亿多元,采购范围已从单一货物类采购推广到包括工程类、服务类综合采购。

  推进三项公开

  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西藏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民主建设。截至目前,西藏政务公开工作已在地(厅)级单位及地(市)普遍推开,覆盖面达到85%。西藏369家国有企业中推行厂务公开的有244家,推行面达66%;23家国有控股企业中推行厂务公开的有15家,占65%。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已达到82.1%。通过三项公开工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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