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科)补录17日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5日11:17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新实习生刘浩)记者昨日从省招办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补录工作将在9月下旬进行,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高职(专科)补录之前,考生需要重新填报补录志愿。

  9月16日,省招办将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向社会公布高职(专科)计划的缺额情况,同时通过网络将计划缺额信息发送到各县(区)招办。9月17日到18日,分数达到我省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且集中录取过程中未录取的考生,均可到县(区)招办填报补录志愿。9月19日,考生还须到县(区)招办对自己的志愿信息确认签字。考生必须根据公布的缺额计划填报志愿。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集中录取过程中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补录志愿,各级招办和各院校不得受理已录取考生提出的换录其他院校的要求。补录工作在9月底前全部结束,逾期不再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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