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通报15类价格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5日11:17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顾荣实习生杨乐)昨天上午,市物价局组织全市部分商贸、餐饮、公路客运企业、旅游景点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召开中秋国庆市场价格服务工作会,通报近期市场价格情况,并要求各企业做到不跟风涨价,不哄抬物价,不搞价格欺诈,不以购物返券等容易使消费者陷入购物连环套的形式促销。

  市物价局通报了今年5月份以来在市场上发现的15类价格违法行为。价格欺诈:个别超市在促销过程中采取虚构原价,短斤少两等不正当价格违法手段欺诈消费者,如:某超市在销售现场装裱生日蛋糕时,标明6寸28元,8寸45元,10寸78元,12寸108元,14寸127元,但是实际给消费者的尺寸为英寸(1寸=1.3123英寸)。同时销售的比萨饼也表示为寸,实际尺寸为英寸。如果消费者购买一10寸蛋糕,实际拿到手的只有10英寸或者说只有7.62寸,足足少了两寸还多。

  跟风涨价:个别经营者在销售国家定价商品过程过程中,跟风涨价,超出国家制定价格标准销售。如朱雀批发市场某食盐经销户超标准售盐。

  哄抬物价:某协会拟在全行业制定新的顾客须知中加入衣物保管费,统一加急费,保值清洗费的条款。

  买赠活动不规范:在搞买赠和购物返券活动中,不标明赠品的品名和数量,在返券活动中券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往往不符合政策规定。商家在有意和无意间构筑了价格陷阱,消费者在不经意间上当。

  低标高结:某餐饮企业在接待顾客时使用的是低价菜单,在埋单时使用的是高价菜单,以此为手段欺诈消费者。

  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某知名餐饮业在顾客消费后告知要交筷子费,与顾客发生争执。

  计价单位模糊,引发争议:比如,面条一碗5元,天九翅每客(位)298元,啤酒每扎10元等。扎、碗和客(位)均不是法定计量单位。

  不明码标价,私抬票价。

  小公共汽车,同一区间,同一车型距离相同,站点基本一致,票价不同。

  乱收行包托运费。

  乱收停车费,开水费,站场内公厕收费。

  景区明码标价不规范,尤其是减免优惠政策未公示。

  减免优惠政策未落实,尤其是以学生为代表的特殊群体。

  对持寿星证的游客不按规定执行优惠政策。

  在景区内违反规定开设园中园,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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