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情被打“示众”青年 建议通过索取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5日11:25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 谢东星匡志达)武昌青年项某被“示众”,引来法律工作者同情。律师建议,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获取正当权益。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游友安认为,依据刑法“疑罪从无”的无罪推定原则,项某应被视为一名无罪公民。他遭受殴打并被示众,属于正当权益受到侵害。该律师说,除了公安机关,保安、群众对当事人都没有处罚权。

  游友安建议,当事人项某可通过法律途径索取医药费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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