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介无人监管 卖房者“见利忘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5日11:40 汉网

  记者胡继权 实习生万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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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房价格上涨,二手房也越来越俏。记者从多家房产中介了解到,近期二手房市场上,常出现卖方违约现象,导致买方投诉增多。

  外地来汉工作的吕先生称,上个月,他在汉口前进二路“永安房产信息服务部”看中了两套二手房,并通过中介与房主汤先生签订了购房协议,支付了5000元定金。临近交房日期时,汤先生却借故称房子不能卖了,且愿意赔付2000元违约金。“我到房子现场去看了的,房子已经被房主卖给另外的人了”。

  对此,“永安房产”负责人徐迪向记者解释称,他没收到中介费,也是受害者。

  江汉区水塔工商所副所长谭凯了解情况后称,“永安房产”的工商执照已过期,工商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

  据悉,吕先生的遭遇并非个别现象。武汉百居易、21世纪等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均称,现在二手房俏了,卖方违约已成为二手房交易纠纷的主要内容,甚至出现了新买家替卖家出违约金“抢”走房子的案例。

  【话题延伸】

  问题一:小中介谁来管

  江汉区房产局交易市场科工作人员介绍,只有注册资本在20万元以上的企业,才具有获得房地产中介的行业资质,像“永安”这样的小中介,特别是以社区服务、咨询为名的个体户,房产部门没有执法权。市民买房一定要找正规中介,费用虽然贵点,但售后服务和信誉有保障。

  问题二:个人违约怎么办

  中介公司违约,有主管部门处罚,个人违约怎么办?工商部门认为,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细心,对于明显不利于自己的条款,要坚决要求改正,同时注意收集付款时的各种凭证,一旦出现纠纷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时,也有足够的证据。中介公司人士还称,买方签订协议时,最好提高违约金额,明确中介方的见证责任,尽量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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