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曝光11种诈骗钱财典型手法 手机类诈骗有4种花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6日09:31 云南日报

  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今年1至8月精心组织,成功破获了大量诈骗犯罪案件,但各种诈骗犯罪活动仍时有发生,且犯罪手法更加隐蔽,花样不断翻新。省公安厅新闻办结合今年以来的一些典型诈骗案,对11类诈骗手法进行了集体曝光,提醒市民防范。

  ■典型案例

  1.丢包诈骗犯罪分子结伙作案,寻找到目标后,其中一人故意假装不小心把一沓“钱”或“钱包”掉在受害人跟前,此时另一人忙上前把“钱”捡起,并让受害人不要声张,一起到他处去分“钱”,然后进行诈骗。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广场、车站等人流较多处。

  2.兑换假外币诈骗犯罪分子结伙作案,寻找到目标后,一人先以各种借口与受害人搭上话,并告之急需用外币(美元、英镑等)换人民币,此时另外来一人或两人与其兑换外币,并以钱不够等名义骗受害人拿钱出来一起兑换外币获利为由进行诈骗。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广场、车站、路边、居民小区等处所。

  3.贱卖金银珠宝诈骗犯罪分子单独或结伙作案,寻找到目标后,以买卖金元宝、夜明珠等获利为由进行诈骗。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路边、居民小区。

  4.买卖假名贵药材诈骗犯罪分子结伙作案,以卖“羊结石”、“牛黄”、“熊胆”等假名贵药材为名进行诈骗。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医院、居民区、路边。

  5.封建迷信诈骗犯罪分子结伙作案,一人以看病问路为由与受害人搭上话,然后骗受害人一起去找“神汉”消灾进行诈骗。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路边、出租房。

  6.租车诈骗犯罪分子事先准备假证件以租车为由将车骗走。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城区租车行。

  7.借打手机诈骗犯罪分子单独作案,一般与受害人是认识的,犯罪分子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将手机骗走。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网吧、路边、娱乐场所。

  8.婚姻诈骗犯罪嫌疑人一般为男性,冒充某机关工作人员或有钱人,先以谈恋爱为由与受害人交往,然后以各种借口向受害人借钱将钱骗走。

  9.收购粮食或做生意为名诈骗犯罪嫌疑人以大量收购粮食为由,用假币进行诈骗。

  10.利用刮卡中奖诈骗该诈骗案特点是团伙跨区域作案,利用银行账号吸收被害人现金,异地取现,选择老年人活动聚集区或中老年人经营的店铺为作案地点,以丢弃、散发中奖卡和公司简介资料来吸引群众为手段。

  11.通过手机进行诈骗这类诈骗花样较多,常见的花样主要有4种。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近年来成功破获了大量利用手机进行诈骗犯罪的案件,但此类案件仍时有发生。

  1.发虚假信息进行诈骗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诈骗有几种常见的方式:以某公司庆典抽奖为由,称机主获得大奖;称有海关罚没的各种走私品,可低价邮购;假称提供“六合彩”或“字花”赌博的特码;发送虚假招聘广告;发送销售违禁物品短信。一旦收到短信的手机用户回电话联系,犯罪分子就通过各种借口对手机用户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甚至采用群发手机短信,以中奖为由骗受害人汇个人所得税到指定账户骗取受害人钱财。

  2.冒充银行人员行骗犯罪分子通常先用短信群发器以某银行或银监局名义发布信用卡消费假信息,并提供“客服电话”,当手机用户收到短信息后,拨打该“客服电话”查询时,对方的所谓银行工作人员就告诉被骗对象可能是银行卡被犯罪分子利用了,并热情地建议用户立即拨打其提供的“公安机关报警电话”。用户拨通“报警电话”后,对方会自称办案人员,并提醒应当立即找到一个柜员机,按照其提供的“银行卡防火墙程序”设立防火墙,否则卡内的现金将十分危险。如果用户按对方要求进行操作,信用卡账户和密码便会被对方套取,其信用卡内存款也会被犯罪分子很快转账汇出。

  3.拿把柄敲诈受害人钱财犯罪分子往往声称其掌握了受害人受贿、嫖娼等不法行为的相关证据,对受害人进行敲诈,要求受害人汇钱到指定账户,否则后果自负。有的犯罪嫌疑人事先对被敲诈对象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后才实施诈骗;有的则是广泛撒网,从各类通信录甚至互联网上了解到对象的大概情况后就进行诈骗。此类案件中被敲诈的对象往往因涉及隐私问题,主动报案的很少。

  4.手机恐吓受害人行骗犯罪分子往往选择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员为侵害目标,以受害人得罪了他人,有人出钱请其对受害人进行报复加以恐吓,然后又以各种理由让受害人出钱化解进行诈骗。此类案件诈骗的数额一般不是太大,往往容易得手。

  周平洋 刘正超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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