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操戈 伤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6日13:43 汉网

  汉网消息(通讯员 晓理 记者 金文兵)一家商行的两个同事观棋时发生口角。其中一人邀约他人砍伤另一人。昨悉,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半年徒刑。

  25岁的刘某与侯某均在汉口一家商行打工。

  2007年2月12日,两人在一起观棋时,因故争吵继而扭打。次日下午,心怀不满的刘某邀约他人冲入该商行内,持刀砍击侯某的头、背、手等部位。经鉴定,侯亮的损伤程度属轻伤(偏重)。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由刘某一次性赔偿侯某各项损失3万元;侯某则对刘某予以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遂作出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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