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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的对象不合条件 婚介所全额退了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10:55 汉网

  汉网消息(通讯员 万彦 熊莉 记者 马辉) 婚介所介绍的男士,不符合征婚妇女的条件,却一度不肯退款,工商部门出面干预。

  今年六旬的李姓妇女投诉称,她到汉阳夕阳红婚介所征婚,因身高1.68米,就事先写下男方必备的4个条件:高1.7米以上;月收入600元以上;子女均工作;有单独住房。

  她说,婚介人员当时说有合适征婚对象的,她才交了800元服务费。可介绍了3人,都没达到条件。婚介人员还说她要求太高,要她等着。但一等4个多月,均杳无音信,婚介所又不退款。

  建桥工商所调查后得知,婚介所向工商人员提供的男方登记表显示,没一个达到条件。经调解,婚介所同意全额退款。昨日,李姓妇女已拿回8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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