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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君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15:06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晚报讯 北京某大学外文系教授杨某,在外兼职数年,只因认为高学历者具有高素质,与客户一直只是口头约定,没想到,前不久在青岛付出了代价。

  8月27日,杨某接到岛城某翻译公司的电话,问其是否愿意合作,称千字九十元,为一留洋英国的女研究生翻译毕业论文,需在31日交稿,稿到付款。杨某有些纳闷,不知道该公司如何得知自己的电话,更不知道该公司底细。但送上门的生意,又不想轻易回绝,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杨某先试翻了一段。对方看过之后,彼此感觉满意,于是便约定,由杨某将9600字关于港口建设的汉字论文译成英语,31日晚七时前交稿。

  接过任务后,杨某次日便译了1000字,并将其交给对方检查,之后又陆续发过去2000字。31日,就在交稿的前夕,杨某突然被告知,公司认为其翻译错误明显,单词拼写存在明显漏洞,余下的论文杨某不用翻译。笃信高学历者有高素质,不会玩心眼的杨某,感觉被耍后异常气愤,杨某认为,既然不满意,当初试翻时就应提出。气愤之余,杨某只能要求对方交付已译的3000字的费用,但该公司以所交译文质量太差,需杨某当面协商为由,要求身在北京的杨某过来,双方请权威人士鉴定译文质量,后决定是否需支付稿费。

  杨某认为,该公司有意借此拒付稿费,自己来回青岛的花销远比稿费多,去青岛面谈不值。杨某同时介绍,现在市场上有许多翻译公司,为拒付译者稿费,普遍使用同一伎俩,就是将一篇译文交由多个译者,让其翻译不同的部分,收到译文后,便用各种借口赖去译者稿费。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杨某和该公司所定的只是口头协议,没有证据,且该公司未明确表示拒付,而是要求杨某面谈,对此,工商部门无法干涉。

  对于杨某所遇情况,市法律援助中心陈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相关活动时,应该签订具体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一旦发生纠纷,便可据此维护自己的权利。

  见习记者 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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