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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不能解决债务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15:29 新民晚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发生在双方之间的债务纠纷也日益增多。面对纠纷,双方当事人有的自行协商,有的通过仲裁解决,有的选择法院诉讼,但同时,也有的却采用了不法途径——非法拘禁。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近期在办案中发现,这种试图以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来为维护自身利益的情况屡屡发生,有增多趋势。

  把债主关押在酒店里

  金女士沾有赌博的恶习,常年混迹于一些棋牌室。手头紧缺的她向“朋友”汤加借了笔钱,可长期入不敷出的生活使她无力归还。讨不到钱的汤自然不肯罢休,2006年10月31日,汤纠集了“东东”、“阿伟”等人,在棋牌室内将金强行带走,开车至一酒店拘禁,后又转移至“东东”家中,并叫来两名外地男子看管。当日,数人对金进行了殴打,逼迫其联系他人还钱。次日晚,他们又将金带至另一酒店房内关押,继续逼迫其还钱。

  11月2日上午,汤再次要求金联系他人还钱,后金与其朋友徐某联系,并约定中午在嘉定区一咖啡店内还钱。中午12时许,汤等人在该咖啡店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把王女士强行带到外地

  2006年9月,绰号“小河南”的付辉陆续借给吴先生3万余元。过了不多久,吴却不见了踪影。为追讨欠款,付数次寻找未果,心中极为恼火,2006年11月20日,他纠集了薛、邓等人将吴的妻子王女士强行带上了租用的一辆面包车,向其逼要欠款。而王实在无力偿还,付追债心切,竟将其带往河南省潢川县实施非法拘禁,先后拘禁于县、镇招待所及家中。其间,付某曾用拳脚殴打被害人,并打电话给吴要求还款。吴念及夫妻之情,只能通过银行转账先后还款1万余元。付见还款金额没有到位,仍继续对王非法关押。之后,接到报案的上海警方会同河南警方于2006年11月30日先后抓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解救出了被害人王女士。

  债主兄弟成了替罪羊

  6.5万元对董美丽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额,于是她紧紧地盯住债务人何先生,多次向其催要欠款,而何却不停地推诿和回避,这让董十分恼火。2007年1月6日,董叫了几个同乡,来到了何之堂哥的暂住地,将其带至嘉定区一酒店实施拘禁,并用言语威胁等方法,逼迫其与何联系,试图挟以亲戚之情讨要欠款。然而,何却并不理会,董无奈,只得于次日晚将何的堂兄放回。

  心有不甘的董又想到了何的胞兄。2007年1月11日,她纠集了多名同乡,指使他们找到何的胞兄暂住处,将其强行带至一旅馆内予以拘禁,逼迫其与何联系,催讨欠款。而第一次没有就犯的何这次也没打算履行还债义务。恼羞成怒的董即要求其胞兄为弟弟垫付该笔欠款。其胞兄迫于无奈只得将3万元打入指定的银行卡内。见到成效的董认定此招管用,于次日晚又指使他人驾车将何的胞兄带到河南平舆县一旅馆继续拘禁,逼迫其垫付剩余欠款,直至2007年1月14日晚才将其放回。

  检察官提醒

  无论是个人间的借款还是企业间的往来,双方都应慎重、规范,一旦发生纠纷,必须寻求合法途径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都要提高法律意识,债权方如果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可通过申请法院诉讼保全等方式,切不可动用暴力、私刑等违法犯罪手段,企图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方法来达到要债目的,到头来失去的将会是自己的人身自由。作为欠债一方的当事人也须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履行相关义务,更不该逃避和耍赖,否则,一旦遇到本文所述的情况,很可能会给自己的人身安全带来危险。

  本报记者郭剑烽通讯员金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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