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法院建议债务人给债权人盖新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04:15 辽一网-华商晨报

  晨报抚顺讯(记者 李战洲)债务人给债权人盖新房。

  法院一次“别出心裁”的执行,让债权人和债务人实现了双赢。

  9月16日,新房上梁,法院收到了请柬。

  感人 新房上梁法院受邀

  “来了来了!”当日9时30分,迎着一阵欢呼声,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的车开到了抚顺县拉古满族自治乡拉古村东徐家村民组孙素颜家门前。

  孙家大院内堆满了砖头,一座100多平方米的红砖房,主体已经完成,房子的四角挂着鞭炮。

  “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村民孙素颜拉着儿子和女儿迎接法官,村民们帮着接过法官们带来的米、面、油。

  “大喜的日子,你给我们发请柬了,能不来吗?”法院执行局局长齐鹏笑着说。

  “奇想” 债务人给债权人盖房

  孙素颜家新房上梁,为什么给法官发请柬呢?她讲述了事情经过。

  2000年,孙素颜的丈夫刘道旭领着乡亲给某建筑公司打工。截至2005年,该建筑公司共拖欠刘21.8万元工程款。同年,刘将该公司起诉到顺城区人民法院。但该公司没有能力履行债务,去年3月,刘到顺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去年5月,43岁的刘道旭去世。此后,为了追要欠款,孙素颜多次到顺城区法院“闹腾”。

  法院了解到,该建筑公司确实没有偿还能力。

  “我们孤儿寡母的,日子可怎么过呀,连房子都要塌了。”今年初,孙素颜在法院的一句话,突然“提醒”了法官们。

  法官们提出设想:能不能让建筑公司给孙家盖新房抵偿债务呢?“这样可减轻债务方的资金压力,也给债权人解决了现实困难。”顺城区法院院长汪大同连续3次和建筑公司沟通,建筑公司同意了法院的建议。

  探索 执行标的求变化

  孙素颜回忆,从2000年到2007年,每逢春节,家里都是“要债”的乡亲。

  “看着真可怜,孤儿寡母的。欠我们的钱以后再说吧。”村民刘立伟表示。

  “这样做确实也帮助了欠债的企业,缓解了企业的压力。”齐鹏局长告诉记者,以前法院的执行标的,多是货币和实物,这次执行,是一次对执行工作的探索。建筑公司给孙家盖新房抵偿了11万元的债务,剩下的欠款,将按月分期偿还。

  孙素颜的一对儿女表示,他们将来会替父亲把欠乡亲们的钱还上。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