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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撵走小姑起诉“离婚” 丈夫说她有外遇同意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11:0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夫妻俩本来过得好好的,不料小姑子住了进来,引起妻子不满。为了赶走小姑子,妻子想出一个办法:起诉离婚,想借此让小姑子知趣离开。没想到,丈夫在法庭上居然一口答应离婚,还说女方有外遇,离婚险些弄假成真。

  想撵走小姑起诉“离婚”

  

  于红梅和刘斌都是40多岁,家住栖霞区,有一个上幼儿园的儿子,平时小孩由婆婆带,家里只有他们两人,小日子过得也和和美美。今年刘斌20多岁的妹妹工作后,就住在离单位近点的哥哥家里。习惯了二人世界的于红梅感到很不习惯,觉得私生活受到了干涉。但是又不好意思跟丈夫说,心里很别扭。

  于红梅想,如果帮小姑子介绍个对象,她不是就可以离开了吗。于是东挑西选,觉得一名同事还不错,介绍给了小姑子。但是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小姑子竟在刘斌面前说,那个男的跟于红梅有“关系”,刘斌听了也很生气,又觉得这是妹妹挑拨他们夫妻关系,为此还对妹妹发过火。

  于红梅看见他们兄妹二人闹起别扭,心想,这可是个好机会啊,正好可以趁机赶走小姑子。她想出一个令人意外的办法。今年6月份,她起诉到栖霞法院,说夫妻感情不和要求离婚。

  丈夫说她有外遇同意离

  她本来以为丈夫肯定不同意离婚,然后求她宽恕,到时正好将小姑子的事提出来,顺理成章地让小姑子离开。但是事情却沿着完全不同的方向发展。开庭那天,丈夫居然出庭了。法庭上,刘斌爽快地同意了离婚。并且说,妻子有外遇。于红梅顿时呆了,她说:“我不是真的要和他离婚,只是不想让小姑子住在这里。”刘斌却不承认这一点:“她有外遇,我要和她离婚。”据刘斌称,他早就发现老婆不对劲了,跟同事之间还拍胸部照片,有时一天能发几百条短信,晚上经常到十一二点才回来。

  经劝解终于撤回诉状

  于红梅辩解说:“跟同事拍那种照片都是闹着玩的,如果真有外遇,这件事我会告诉老公吗?至于发短信,回家晚,都是因为小姑子在家里,心里难受不想见她造成的。”除此以外,因为要离婚,就涉及到财产分割,对共同财产两人也有争议。原来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谁给的首付,两人都说是自己给的,但都拿不出有力的证据。

  一个起诉离婚,一个同意离婚,按照常理,法院应当判决两人离。法官了解实际情况后,对两人进行了劝解,于红梅考虑再三,觉得并不是真想要离婚,几天前撤回了诉状。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栖迈孙利侠民仆 编辑:陆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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