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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救了我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11:47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记者张平阳实习生李宁康榜进

  “感谢王秦龙副检察长,感谢许英科长,感谢陈庆文检察官,是他们挽救了我儿子李扬(化名)!”李扬的父亲激动地说儿子已经中专毕业,在高新区一家宾馆当厨师。

  16岁时,刚走进中专校门的李扬迷上了网络游戏,甚至连续几个昼夜泡在网吧,学习完全被抛到脑后,父母发现后严格限制他的零用钱。但沉溺于网游的李扬已经不能自拔,为筹集上网费用,竟然两次抢劫初中学生的自行车,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雁塔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组主办检察官陈庆文受理该案后,依法起诉,李扬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为了使李扬悬崖勒马、迷途知返,雁塔区检察院、李扬所在学校及家长三方签订了帮教协议,开始对李扬实施为期三年的心理矫治。在王秦龙副检察长、许英科长的指导下,陈庆文和同事每个季度都与李扬及其父母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耐心启发、引导,这个迷途的“羔羊”终于走上正轨。

  看过香港电影《古惑仔》的人,一定对“洪星”社印象深刻。

  “你绝对想不到,在我市明德门一带曾经也有一个洪星‘社团’,成员尽是些年龄十五、六岁的少年,他们拉帮结派,抢劫学生,还强迫其他学生加入‘社团’,收取保护费。”陈庆文告诉记者,该团伙被捣毁后,雁塔区检察院防微杜渐,迅速在明德门中学、阳光中学等学校开展了以“做遵纪守法学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把辖区学校存在不良苗头的差生们集中起来,进行法制教育;编写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读本》,免费赠予辖区内18所学校;在检察系统率先建立了未成年人维权网站《雁塔维权之窗》。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关押前后,心理变化很大。如何纠正其已畸变的心理,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课题。”为此,雁塔区检察院与公安雁塔分局合作,聘任三位知名专家、学者为未成年犯罪心理辅导师,在辖区看守所设立了心理咨询辅导站,为未成年在押嫌疑犯建立心理档案,对未成年在押嫌疑犯进行心理咨询和矫治。受邀专家杜昱坤教授走进看守所,对女未成年嫌疑犯成羽(化名)和郁菲(化名)存在的严重心理问题进行了心理矫治,引导她们克服自身“唯我独尊”的不良习性,勇于面对错误,改掉恶习,重新回归社会,做健康向上、奋发勇为的新人。

  几年来,雁塔区检察院先后对45名14-17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了“犯罪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建议法院判缓刑98人,占审结未成年人犯的47.1%。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个系统工程,家庭、社区、政府、社会各界都要行动起来。”说到这里,先后荣获全市“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全市“五好干警”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的陈庆文,心情有些沉重。

  在采访即将结束的时候,陈庆文叮嘱记者:稿件涉及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全部改用化名,“否则会给他们的学习、生活带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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